投保資格
要被保人限晶片登記之寵物主本人。
配合網路投保相關法令規定:要保人投保年齡限20歲以上
1.首次投保需先完成會員註冊。
2.本國籍自然人。
3.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
【寵物年齡】
首次投保:滿六個月且未滿八歲六個月。
續保年齡:已在華南產投保且持續續保者,可續保至未滿十五歲六個月,已滿十五歲六個月者視為十六歲。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商品,且依寵物續保年齡之不同,按當時主管機關核可的保險費率計算保費。
【身分證明文件】
目前僅接受已施打寵物晶片並完成農委會寵物登記為限。
【可承保的寵物】
指因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犬隻或貓隻,但不包含專門繁殖用、狩獵用、競賽用、特技表演用、醫學用途或特殊工作用者(如校犬、搜救犬、軍犬、警犬、緝毒犬、導盲犬等)。
【除外品種】
比特犬、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西藏獒犬、鬥牛獒犬、義大利獒犬、波爾多獒犬、羅威納、加納利犬、惡霸犬、比特犬混種、米克斯…具攻擊性之寵物等。
【其他規定】
1.保單生效日為「翌日零時」,最長可選一週內為生效日期,保險期間為期一年。(提醒您,投保申請每日晚上8點(含) 後申請,生效日為翌日+1日零時。
2.每一晶片登記之寵物,不可同時再投保其他保險公司。
【繳費方式】
1.本人信用卡(驗證要、被保險人身份必須為本人)
1.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
2. 保險商品係由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南產物)提供並負擔基於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由易安網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安網)代理招攬其保險商品。如要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華南產物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010-850)或網站(官網連結:https://www.south-china.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3. 商品介紹內容僅供參考 ,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華南產物之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華南產物將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4.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38%,最低38%。
5. 消費者對保險契約之權利行使、變更、解除及終止之方式及限制:
(一)權利行使:
1. 被保險標的發生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事故時,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依保險法相關法令與保險契約之約定與程序通知華南產物。
2.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二)契約變更:保險契約之任何變更,非經雙方同意且經華南產物簽批者不生效力。
(三)契約解除:消費者於訂立保險契約時,對於所填寫之要保書及華南產物之書面詢問,均應據實說明。如有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華南產物對於危險之估計者,華南產物得解除本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 消費者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四)契約終止:除法令或保險契約另有規定外,保險契約得經消費者以書面通知華南產物終止,自終止之書面送達華南產物之翌日起,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6. 華南產物對保險商品或服務之重要權利、義務及責任: 華南產物依據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各項保險費率向消費者收取相當之保險費,於所承保之保險事故發生時,依保險契約約定負賠償責任。
7. 消費者應負擔之費用及違約金:消費者除繳交保險費外,無需繳交其他任何費用及違約金予華南產物。
8. 本保險商品受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如有投保地震基本保險者,另受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之保障。
9. 本保險商品所生紛爭之處理及申訴之管道:華南產物免費申訴電話0809-005607。
10. 本保險商品之重要內容及各項權利義務細節皆已登載於保單條款,請 消費者務必詳細審閱。 消費者可向華南產物索取條款審閱,或於華南產物網站公司介紹/公開資訊查閱 (http://ins-info.ib.gov.tw/customer/property.aspx?UID=03415101)。
要被保人限晶片登記之寵物主本人。
配合網路投保相關法令規定:要保人投保年齡限18歲以上
1.首次投保需先完成會員註冊。
2.本國籍自然人。
3.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
【寵物年齡】
首次投保:滿二個月且未滿八歲六個月。
續保年齡:無限制。
本保險為非保證續保商品,且依寵物續保年齡之不同,按當時主管機關核可的保險費率計算保費。
【身分證明文件】
目前僅接受已施打寵物晶片並完成農委會寵物登記為限。
【可承保的寵物】
指因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犬隻或貓隻,但不包含供做出租或販售、從事競賽、獵捕、特技表演、專門繁殖用、醫學用、工作犬(如:校犬、搜救犬、軍犬、警犬、緝毒犬、導盲犬)用等。
【其他規定】
保單生效日為「翌日零時」,最長可選一週內為生效日期,保險期間為期一年。(提醒您,投保申請每日晚上8點(含) 後申請,生效日為翌日+1日零時),但保險公司仍保留承保與否之權力。
【繳費方式】
1.本人信用卡(驗證要、被保險人身份必須為本人)。
1.依據旺旺友聯產物寵物全能綜合保險條款第18條第4款之規定,凡保險契約生效前已存在且尚未痊癒疾病或傷害,或續約後所生原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尚未痊癒疾病或傷害,其所生醫療費用,旺旺友聯產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2.被保險寵物因疾病或傷害所致保險事故發生,其診療行為僅限於診療當下登載於旺旺友聯產險公司官方網頁之指定獸醫院進行,否則旺旺友聯產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但經指定獸醫院視需要開立轉診單者,不在此限。
3. 本商品並非保證續保,隔年度將依據實際理賠狀況決定續保保險費以及是否得以續保,
有關續保保險費調整之說明如下:
無賠款減費 |
賠款加費 |
無賠款年度 |
減費標準 |
前一年度賠款次數 |
加費標準 |
前1年度 |
減費20% |
2次以下 |
無加費 |
連續2年 |
減費30% |
3次 |
加費30% |
連續3年或以上 |
減費40% |
4次 |
加費50% |
|
|
超過4次 |
每增加1次,加費10% |
註1:加減費僅限「寵物醫療費用保險」此承保項目。
註2:前1年度無賠款紀錄者,即以減費標準計算續保保險費,有賠款紀錄則以加費標準計算。
5. 商品文號:111.11.01(111)旺總精算字第 2298 號函備查。
6. 本保險商品悉依保險相關法令辦理,並受有財產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7. 條款內容(承保範圍、不保事項等)詳『商品條款』。
8.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5 %,最低20 %;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 :0800-024-024 )或網站(網址: www.wwunion.com ),以保障您的權益。
9.資訊公開查詢:http://www.wwunion.com 消費者可至保險公司總、分支機構、網址查閱或索取書面資訊公開說明文件。